从历史上看,爱在我们如何理解善待他人的任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许多道德体系认为,爱是做好事的基础。

例如,《圣经》命令我们“爱你的邻居”——不只是尊重或重视他们,而是要他们几千年后,哲学家兼小说家艾里斯·默多克写道,“爱的关注”是道德的核心。

在我们当代对这个词的理解中,爱似乎包含在内偏心。从浪漫的爱情到友情或亲情的爱情,在各种情况下,爱别人似乎意味着不爱别人。我们爱我们的妻子,不是我们邻居的妻子。我们爱我们的朋友和我们的父母,而不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或巴士司机的父亲。

事实上,我们可能会认为,如果一个人说他对所有其他人的爱都是平等的,那么他对配偶的爱就没有任何意义了——爱的著名本质似乎涉及到选择某些人别人。

这种偏爱不仅影响我们的情绪,也影响我们的行为:我们的父母、朋友和配偶从我们这里得到的优先权、礼物和情感关注比陌生人更多。这是人类生活中一个著名而快乐的特点。

爱真的是不道德的吗?有爱心的行为和有道德的行为会不会是两个独立的任务——有时可能会发生冲突的任务?

道德,通常被认为本质上是中性的。也就是说,道德的眼光平等地看待每个人;不要仅仅因为我们和一个人的关系而偏爱另一个人。康德的伦理学家例如,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受到道德对待,仅仅因为他们是人。

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别人不欺骗他们,不尊重他们,奴役他们的身体或夺取他们的财产。因此,道德凝视所关心的唯一一件事是某人是否是一个人——因为所有的人都是人,道德凝视平等地看待我们所有人。

结果主义道德包含对中立的类似承诺。结果主义认为,行为的道德标准是其价值是否最大化。谁的价值最大化并不需要我们特别关注;价值越多越好,无论是对我的母亲还是对你的母亲。因为道德的眼光着眼于创造最大的幸福,所以它平等地看待所有人——把他们视为可能幸福的平等载体。

如果道德包含对中立的承诺——如果爱包含对偏心的承诺——那么道德的凝视和爱的凝视可能会发生冲突。甚至可能是爱要求人们以道德所禁止的方式行事。

想象你在一艘开始下沉的船上。你抓住了栏杆,但其他乘客就没有这么幸运了,在你之前的水里有几个陌生人挣扎着浮在水面上。同样在水里,和陌生人一起挣扎的,是你的妻子。你可以把剩下的救生衣扔给你妻子吗?或者她的生存权利并不比陌生人的更强大吗?爱情似乎要求我们拯救我们的妻子,但道德,如果它是中立的,似乎没有提供我们应该这样做的自动理由。

哲学家伯纳德·威廉姆斯找到了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。他认为,在这种情况下,任何站在船上的人,如果开始思考道德的要求,都有可能被指责为“多虑”。这个人不应该想“我的妻子在水里——道德要求我做什么?”他们应该简单地认为“我的妻子在水里”,然后扔救生衣。

威廉姆斯的观点是,道德良好的人并不总是思考道德上正当的事情。也许,与直觉相反,成为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意味着不总是通过道德的眼光来看待问题。问题仍然是——爱和道德对我们的要求不同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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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和道德对我们的要求不同吗?